瓦尔德拉达
存一寸光阴换一个世纪。
 

《【金三角】彼姝者子》

金三角性转,1880s,一个秘密花园/唐顿庄园捏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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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艾米莉亚相遇在约克郡的一家酒馆里。她用最贵的威士忌把自己灌醉,却付不起酒钱,漂亮的金色脑袋伏在胡桃木柜台上,一头金发和白皙的颈项在昏黄的煤气灯下发着光。看得出她身材窈窕,衣着得体,看似不到二十岁,不像是会在这种场合出没的小人物,倒像是什么贵族小姐,但举止却比我还要放肆大胆。老板好声好气地催促她付账,她便随手摘下脖子上的一串珍珠丢在桌上项链抵债。老板左右为难之际,一个女人忽然走进酒馆,站在了醉酒的女孩面前。

 

那个女人或许是我迄今为止见过最美丽的人,她的肌肤和发丝散发着比那串珍珠更柔和的淡淡光晕,身着一袭白色套装,像一枝黑夜里的百合花,面容秀美,风致嫣然,金发柔顺璀璨,嘴唇是自然鲜妍的珊瑚色,讲话时带着一种含糊的法国口音。她一面从手袋中取出几张纸钞放在柜台上,一面对酒馆老板略带歉意的一笑,蓝紫色的眼睛里盛满真诚深情的颜色。你如此不珍惜我给你的东西。她说,俯身拾起项链仔细地给女孩重新戴上,看不出气愤,反而相当纵容,眼角的纹路这时才透露出一点年纪。艾米莉亚在她怀里抬起头来,脸上虽然稚气未脱,但也能看出是个美人,冰蓝色的眼睛在迷茫中显得有些冷漠,沾着酒液、涂着斑驳口红的嘴角却带着一种俏皮的微笑。女人就这样带着艾米莉亚离开了。

 

后来我又在那家酒馆里遇见了艾米莉亚,她这次没有喝醉,并且和我成了朋友——她总是能和任何人成为朋友。她向我打招呼,声音干净清脆,虽然没有任何口音,可她就是不像英国人。我出生在波士顿,她说,冲我眨眨眼睛,你可以叫我艾米。

 

艾米,我说,你怎么来了英国?她垂下眼睫看着玻璃杯里琥珀色的剩酒,手指在木头桌面上划来划去。她那天穿了一条浅蓝色的裙子,和她的眼睛很相衬。

 

我出生在波士顿,她开始给我讲故事。十二岁那年我的父母在海上遇难死了,我在美国举目无亲,于是老管家就带我坐船来英国投奔母亲的亲人,等到了伦敦我们才知道这家人早就不在了。那时我十岁,觉得这世上到处都在死人。后来我们又辗转打听到我母亲有一个姐姐嫁到了柯克兰家——你去过柯克兰庄园吗?我一点也不喜欢住在庄园里,也不想要任何人收留我,我可以用父母留下的一些钱去念书,过不了几年我就可以养活自己。但老管家坚决不同意,声称让我过上体面日子是完成我那可怜的已故父母的遗愿——我知道这老狐狸只是为了能利用我给他自己再找一个好去处。于是我就去了柯克兰庄园,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我可怜的自我介绍,希望柯克兰夫人能收留我,可是我可怜的姨母和姨夫也早就去世了,现在当家主事的是姨夫和另一个女人——他第一任妻子的儿子,是,就是威廉伯爵。他很好心,给我安排了一个走廊尽头的房间住,又给老管家找了一个看守车库的闲职。我在柯克兰庄园里无人问津,女仆每日给我送两份饭菜和一份点心,比庄园里的猎犬和赛马更加微不足道,老管家对此不满,时常到我的房间来威胁我……

 

她一边喝酒一边说话,忽然停了下来,从怀里拿出一块青铜色的花纹繁复的古董怀表,像掏出一颗锈迹满满的心。她看了一眼时间,说今天不早了,明天再见。我瞥见表盖中嵌着一位女子的头像,是一张漂亮的侧颜照片。真美,我忍不住问,她是你的母亲吗?

 

这是我的表姐。艾米莉亚说,又迷惘地盯着那张照片看了许久,说她确实长得像极了我妈妈。

 

第二天晚上我们又在酒馆见面了,艾米莉亚换了一条湖绿色的裙子,腰上束着浅粉色的纱。我说她穿绿色很好看,她笑了,说她表姐穿绿色才是最好看的。

 

艾米莉亚的故事随着柯克兰小姐的出现有了转折。她说表姐不喜欢别人叫自己某某夫人,我们就还叫她柯克兰小姐。艾米莉亚告诉我,柯克兰小姐名叫罗莎贝尔,小名唤作罗茜,是姨母与柯克兰先生的独生女,有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。她在柯克兰庄园暗无天日的日子持续了三个月,每天都在盘算着怎么逃出去,直到那天,已经出嫁的表姐和姐夫一起回家中探望。于是她在走廊里抓住了这个姨表姊妹的一片裙角。

 

艾米莉亚说,罗莎小姐那天穿了一条墨绿色的纱裙,浅灰色的帽檐上斜插着几朵真正的鲜花,淡粉色的小蔷薇,和她嘴唇、脸颊上的那种淡粉色一样,美丽而可爱。她漫不经心地回头看她,孩子,你有什么事?她叫她姐姐,希望她能放她走,而罗莎小姐只是平静地听完,说了一句我很抱歉,就从她手里抽出裙䙓离开了,去宴会厅里陪丈夫和哥哥们一起用餐。艾米莉亚笑了,我以为我唯一的亲人就这样用比死亡还无情的姿态抛弃了我,可是过了几天后,威廉伯爵却叫人来给我收拾行李。他说我姐姐嫌婚后生活沉闷无趣,写信来央求他让我去和她作伴。我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,但是却感觉斯科特他们态度古怪。我偷听他们说话,他们说我表姐是被迫出嫁的。

 

我的表姐,人们都说她是一位真正的英伦淑女。艾米莉亚给我看她夹在《圣经》里的一张照片,一个身材纤细的女人正坐在窗台前倚着桌子翻书,垂落的发绺被一支蝴蝶发簪绾起,姿态好像一枝凝固的花藤,我突然想起罗莎贝尔小姐的确人如其名。艾米莉亚继续说,据说表姐小时候娇美灵秀,冰雪聪明,但是个性顽劣,又给父母兄长惯得不成样子,骄傲得如同公主,后来得遇名师指点,渐渐变得娴静雅致起来。她和这位家庭教师每日形影不离,有时同床共寝,学习法语、钢琴和马术。罗莎十七岁时,柯克兰先生曾前往印度和中国游历,罗莎也非要同去不可,柯克兰先生没有办法,只好答允了,让那教师也同去照顾罗莎。谁知两个女子在异国旅途中朝夕相处,竟然爱心日笃,渐生情愫,直到两人密谋在上海私奔未遂柯克兰先生才发觉不妥之处,大为震怒,当即辞退了那位教师,命令女儿自行回国在家中禁足自省。但是罗莎离开老师后叛逆心性又发作起来,在家里谁的话也不听,与同父异母的哥哥们——行止不端。艾米莉亚顿了顿,复述出那个形容。于是柯克兰先生就草草将罗莎嫁了人。

 

我表姐一开始很不乐意,哭着说要去做修女、进宫当女官……但后来还是披上婚纱做了别人的妻子。那个男人——我姐夫是一位体面的绅士,那时已经年近三十,虽然家中境况比柯克兰氏略有不足,但对我表姐相当不错。事实上这位温和正派的先生对他年轻任性的夫人根本毫无办法,家中事事都顺着她的心意,佃户、仆从、宴请……庄园里的大小事宜都由表姐决定。他在上议院据有议席,原来还做过外交官,每日为了工人、贸易和殖民地的事务奔走,但只要有空回家都会给表姐带来礼物,有一次还专程遍寻全国找一种表姐喜欢的红蔷薇,亲手种在他们的花园里。他们大抵也算是夫妻恩爱,但是表姐却一直郁郁寡欢,我就是在那时到她身边的。姐夫并不认为我麻烦,反而感激我可以在他外出的时候陪伴罗莎。

 

艾米莉亚的举手投足间有一种明艳的生机,似乎可以给任何死气沉沉的地方带来活力。不,我不信。她摇头大笑,继续说道:她每天重复那些无用的日程——一个人在某家族祖传的婚床上醒来,摇铃唤人来伺候她用早餐和梳妆,去花园里散步,在书房读书弹琴,用午餐,小憩,换裙子,下午茶,刺绣,出行或会客,再换裙子,参加永远也不会结束的晚宴,弹琴跳舞,然后像一只蝴蝶落进蛛网里那样回到床上结束这一天,明天再来做城堡的女主人。她读的书无非是那些诗歌、历史和经文,我早就对她说过,这些都是何等无用的东西。她听了也不生气,反而很赞许地承认的确如此,不过是无用的人只好做无用的事罢了。但即使这样,她也是美的,她掂骨瓷茶杯的手比釉质更加晶莹白皙,刺绣时只图一面好看,另一面线头纷乱,就好像她的生活。她给我讲《旧约》里雅各从舅舅手中骗来两位妻子的故事——利亚,她说,倒是可以给你做个昵称——意思是疲倦的,她有时嫌我太吵闹,但她更讨厌安静。她穿猎装的样子比身着裙幅时更美。你知道吗?其实我很难想象她与传闻中那个少时离经叛道、明媚恣肆,周游世界,在尼罗河、恒河和珠江上泛舟的小姐是同一个人。

 

我想艾米莉亚是很聪明的,或许太聪明了,对俗世有一种别致的理解。她叙述中的那个柯克兰小姐,像标本盒里的一只死去的蝴蝶。我问,那后来呢?

 

后来那个男人在某次会议之后被一个平民刺杀——去世了。我表姐亲手裁剪漆黑的绸和纱给自己制作丧服,一边流泪,一边微笑,比平时更加动人。我忽然很嫉妒这个死去的、让表姐为他穿上婚纱又换上黑衣的男人。他们结婚三年没有子女,葬礼上我表姐一个人站在墓碑旁,发誓会彻查此事。我们不知道她那时已经怀孕——得知这个消息是在送走所有宾客之后的一个早上,她忽然在餐桌上前感到头晕恶心,首席女仆说是夫人不喜欢新换的百合花的缘故,但还是请了大夫来。她静静看着窗台上的白花被撤下去,医生在旁边说着恭喜,劝她今后好好休养,但表姐心有不甘,一定要将凶手绳之以法,为此到处奔走,以至于身体劳累,生产时失血过多,不久也去世了。那个孩子如果能活下来,应该是一个和她一样秀雅早慧的女孩,然而现在也已经和我表姐收殓于同一副棺椁中、在父母身边长眠地下了。

 

我恨那个让她怀孕的男人,也恨那个夺去她生命的女孩,如果她的棺椁中还容得下别人,我希望那个人是我。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三年,安静的房子,光彩照人的草坪,沉闷的雨天,我枕在她膝上读书,听她念诗、祷告和弹琴,和她一起躺在床上,什么也不做。我觉得我很爱她,可是她说我还太年轻,不知情爱为何物,至少也要等到十七岁——她曾经说过生下孩子后要带我回美国去看看,我想起她在远东的那场失败的私奔,那是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。那年秋天雨水很多,我在葬礼上见到了曾做过罗莎的老师的那个女人,的确品貌非凡,风姿绰约,但我讨厌她,我扔掉她放在我表姐墓前的百合花,说罗莎不喜欢百合。她却给我撑伞,看见了我脖子上的银十字架,说她会带我走,去过我姐姐想过的那种生活。那条项链是表姐临终前从妆奁中取出给我戴上的,也许是某种信物。我无处可去,只好答应,我们立刻就动身了,从曼彻斯特坐船离开英国去环游世界,冬天在非洲,春天在越南,夏天在加拿大,秋天来给姐姐扫墓。

 

那个女人,我说,就是几天前来接你的那位女士。

 

她辜负了我姐姐,想从我身上找回一点良心。艾米莉亚哼了一声,对其直呼其名。弗朗索瓦丝·波诺伏瓦,她是上流人士中的吉普赛人,女子中的唐璜,她的经历更加传奇,就连我表姐也一度对其心存仰慕,不过那又如何?她每日寻欢作乐,好像离开那些就没有勇气再面对世界。好吧,我也是道听途说:她在巴黎富裕奢丽的高门宅第中生长,纵享华服美饰,珠辉玉映,更难得的是受到了良好的教育,有一种不输男子的文采风流,也正因如此,她二十岁时忽然厌倦了这一切,与家中断绝关系,只身前往欧洲各国游历。途径英国时行李遭到偷窃,就四处弹琴绘画以为生计,不知怎的进入柯克兰庄园成为了罗莎的老师,两人竟然十分投缘,弗朗索瓦丝之后的几次旅行都由罗莎资助,而她也因此不舍远离,暂缓了亚洲和美洲的行程,只在欧洲活动,像一只候鸟一样不断为罗莎带回奇遇中的见闻。后来两人得以同行远东,私奔未果,在上海分手,就成了永别。

 

弗朗索瓦丝曾对艾米莉亚说过,你与罗莎不同,你对才学和修养不屑一顾,宁愿除了美貌之外别无长物。其实这样才更容易得到幸福,可你真的能吗?她们在路过的城市听音乐会、看戏剧。弗朗索瓦丝学习用最古老的希腊文、汉文和梵文来写诗,艾米莉亚则对此嗤之以鼻,只用自己干净透亮的蓝眼睛凝望形形色色的路人,像是要从中找出世界的秘密。

 

艾米莉亚说,有一次我忽然很憎恶她,故意打翻汽灯点着了窗帘,心想我们如果能化作灰烬也算干净,我要不要留下陪她一起死?火焰涌起的那一瞬间很美,柔软温暖,我忍不住流泪,看见弗朗索瓦丝在泪光中向我奔来,将我拖出火海。浓烟滚滚的旅馆前,空洞的窗户里闪着暗红色的火光,湄公河畔的风吹来荔枝树的清香,周围来往的异国人群好奇而戒备打量着我们,她穿着丝绸睡袍,鬓发凌乱,但姿态从容,在夜风里为我梳理乱发,问我为什么,为什么不想活下去了?我的嗓子被烟熏坏了,一时说不出话,忽然听见隔壁的酒馆中飘来一句寂寞的法语歌声——pourtant, pourtant, que je n'aime que toi——我无声地呜咽起来。弗朗索瓦丝怜惜地俯视着我,让我靠在她肩上,说我们再去美州一趟,然后就回英国去。所以我又来到了这里。

 

我已经十七岁了。艾米莉亚笑着向我伸出手,你相信吗?女子与女子之间,也可发生爱情。明天晚上在附近那家旅馆,你来见我。

 

那天晚上,我站在旅馆房间虚掩的门后。空气中飘散着腐败花瓣似的腥甜气味,那个女孩,穿着初见时的蔚蓝衣裙,躺在整洁的白色被单上,枕畔散落着那块碎裂的怀表,女子的倩影在她苍白的脸颊旁,指针停在下午六点四十分,玻璃片掉在地毯上,手腕上的血迹已干涸。身后忽然响起一个轻飘飘的脚步声,我回过头,看见那张美丽的面孔。弗朗索瓦丝悲伤地看着床上的女孩,垂下了手中的那朵百合花。

 

fin.

 

*法语歌词大意:但是,但是,我依然深爱着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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